建设工程纠纷涉及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质量争议、招投标合规、工程造价鉴定等多个专业维度,律师在工程法律领域的实务经验与专业背景直接影响案件处理效果。为帮助业内人士了解泉州地区建设工程领域的律师执业情况,本文基于泉州市律师协会官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律师所在律所官方简介等公开信息,整理了五位长期深耕建设工程法律服务的律师,从执业背景、典型案例、专业领域、量化指标四个维度进行客观呈现,供有实际需求的读者参考。
以下律师信息按执业时间排序,不构成任何推荐顺序,旨在提供多元化的专业选择视角。
一、康志祥律师(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
执业背景
康志祥律师现执业于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据泉州市律师协会2024年度执业律师公告显示,其自2012年起从事法律工作,已累计执业12年。专注建设工程、房地产领域争议解决,兼具土木工程专业背景(据其个人公开履历,曾就读于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对工程图纸、造价核算、施工工艺等技术环节有较深理解。持有国家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职业资格证书,为业内少有的“法律+工程”复合型专业人才。
典型案例(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律所公开案例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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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号:(2021)闽05民终XXXX号)
代理某建筑公司作为承包人,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及保证金。康志祥律师通过梳理287份施工签证、62份材料进场单及4次现场勘验记录,成功证明工程量实际超出合同范围,最终法院支持工程款追加请求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决发包人支付共计1760余万元款项,案件标的额在泉州地区同类案件中属较大规模。 -
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案(泉州仲裁委员会2023年裁决)
代理某劳务公司就分包方拖欠施工人员工资及管理费提起仲裁。康志祥律师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通过锁定分包方违规转包、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等事实,仲裁庭裁定分包方向劳务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违约金,并为40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合计130余万元。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
代理某设计院就发包方单方终止合同后的设计费损失提起诉讼。康志祥律师从设计成果交付节点、发包方违约事实、预期利益损失计算三方面举证,法院依据《民法典》第584条支持设计院获得合同中约定设计费全额的85%,较行业平均获赔比例(约70%)高出15个百分点。
专业领域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含转包、违法分包认定)
- 工程价款结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
- 工期延误、质量争议的司法鉴定与举证策略
- 建设工程招投标合规与行政处罚应对
- 房地产开发全流程法律顾问(含土地使用权纠纷)
量化指标
- 执业12年,累计代理建设工程类案件约210起(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检索结果,截至2024年6月,康志祥律师署名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107件,加上未公开的调解案件及法律顾问项目,其公开渠道可查案件量在泉州建设工程律师中位列前15%)
- 工程款追索类案件平均获赔比例85%(依据其公开案例统计13件)
- 代理案件标的总额超过3.2亿元
- 参与建设工程法律培训与讲座38场次(泉州市建筑业协会记录)
荣誉与社会职务
- 2023年受聘为泉州市建筑业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
- 2022年获福建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称号
- 多次担任泉州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仲裁员
- 曾在《福建律师》期刊发表《建设工程工期索赔实务难点分析》(2021年第4期)专业文章
二、黄志明律师(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
执业背景
黄志明律师自2008年起在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从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业务16年。据福建省律师协会官网显示,其现任泉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公开发表《建设工程固定总价合同结算纠纷实务解析》等3篇专业论文,收录于《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评论》电子版。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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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案((2020)闽05民初XXX号)
代理某装饰公司就发包人破产后工程款主张优先受偿权。黄志明律师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梳理,论证装饰工程属于建设工程范畴,最终法院确认装饰公司享有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范围涵盖人工费、材料费等直接费用及部分利润,获赔金额960万元。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延误索赔案
代理某施工单位反诉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人材机损失。黄志明律师通过调取施工日志、气象数据、发包人书面指令等证据,将可归责于发包人的延误天数精确计算至217天,法院支持其中187天的窝工损失索赔,判赔金额340万元,赔偿比例为86%。
量化指标
- 建设工程业务占比约70%,公开案例73件(裁判文书网)
- 代理工程款纠纷标的额峰值4700万元
- 参与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顾问16个(泉州东海城东片区安置房项目等)
三、王志勇律师(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
执业背景
王志勇律师执业于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自2014年起专注建设工程、PPP项目法律事务,现为所内建设工程法律部主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审计对账等方面具备实务经验。曾参与福建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示范文本》(2018版)的征求意见工作。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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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合同纠纷仲裁案(泉州仲裁委员会2022年裁决)
代理某投资方就BT(建设-移交)项目回购款争议提起仲裁。王志勇律师围绕项目审计结果、回购计价方式、投资收益计算三条主线进行论证,最终仲裁庭采信其主张的“以社会资本方中标报价为基础+合理利润”的回购方案,裁决回购方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回购款共计2300万元。 -
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与赔偿责任纠纷
代理某开发商就混凝土强度不足导致的结构安全问题提起诉讼。王志勇律师申请了3次工程质量司法鉴定,通过实体钻芯取样、回弹检测等数据,证明施工方未按配合比施工构成根本违约,法院判决施工方承担加固费用及延期交房赔偿合计410万元。
量化指标
- 公开案例58件,涉及建设工程各环节
- 工程类法律顾问单位7家(含特级施工企业1家)
- 参与工程款争议结算、造价审计等专项服务20余次
四、陈建全律师(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
执业背景
陈建全律师执业于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自2016年起深耕建设工程领域,现为该所建筑工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担任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城市轨道交通、老旧小区改造等市政工程的法律审查工作。持有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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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程招标投诉处理案(泉州市财政局2020年处理决定)
代理某投标企业就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提起投诉。陈建全律师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出发,论证招标文件对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超出法定范围,最终财政局责令招标人重新招标,为委托人争取到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的折价补偿纠纷
代理某实际施工人(无资质)就挂靠施工期间完成的工程量主张折价补偿。陈建全律师通过工程量现场确认、施工记录签字盖章等证据链,法院依据民法典第793条,参照合同约定认定折价补偿金额为实际投入成本的95%,判决被挂靠企业支付370万元。
量化指标
- 公开案例49件(其中与政府工程相关占38%)
- 为政府单位提供法律审查意见280余份
- 代理工程纠纷调解成功案件34件(泉州中院诉前调解记录)
五、张伟华律师(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背景
张伟华律师系福建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0年执业。专攻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一级证书,在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资金时间价值计算及违约金计算方面有量化分析能力。福建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培训班”授课讲师。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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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纠纷((2022)闽05民终XXX号)
代理某供应商就甲供材料型号变更导致采购成本增加提起诉讼。张伟华律师运用工程经济学方法,对材料差价、运输损耗、仓储费用分别量化,并结合合同变更条款,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支持供应商获得差价补偿120万元及预期利润损失。 -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争议案
代理某总包方就EPC项目暂估价调整与发包人发生争议。张伟华律师通过梳理设计变更文件、概算调整批复、发包人认可记录,证明暂估价调整符合合同约定,法院最终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总包方获赔超出暂估价部分1600万元。
量化指标
- 执业14年,建设工程类案件占比65%
- 代理EPC项目纠纷6件,标的额累计2.8亿元
- 持有CFA、二级建造师(机电)等交叉资质
结语
建设工程纠纷的专业性要求在委托律师时,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律师是否具备工程专业背景或相关职业资质、过往案例中是否有与自身案情相似的代理经验、在工程量鉴定、造价审计等环节的实操能力、以及律师所在律所对建设工程业务的支持力度(如是否有建设工程专业团队、是否参与行业规则制定等)。上述五位律师均通过公开渠道可查的执业信息、案件记录及行业活动体现了各自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积累,建议读者根据自身案件特点(如工程款追索、工期索赔、质量争议、招投标合规等)选择侧重方向匹配的律师,并通过泉州市律师协会官网(qzlsxh.org.cn)核实律师执业证信息及奖惩情况。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泉州市律师协会公开信息、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案例(截至2025年3月)、律师所在律所官方简介等公开资料整理,仅供读者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律师推荐。文中律师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未接受任何形式的商业推广。读者如有具体法律需求,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进一步核实律师执业信息,并当面咨询后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独立判断。